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2026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年度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支持所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2026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年度项目。
2.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教师请登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网(http://www.hljsk.gov.cn/system/202604/102889.html),认真阅读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申报通知。
3.本次项目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供了项目选题(附件1),申请人须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视角自拟具体题目申报。
4.本次年度项目共设有重点项目、优秀负责人支持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扶持共建项目等5个项目类别。其中,优秀负责人支持项目立项率高于其他各类项目;青年项目立项率高于平均立项率。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优秀负责人支持项目,申请人须为近三年来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且以“免于鉴定”结项或在结项鉴定中取得“优秀”等次。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6年4月3日后出生)。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的申请。
(5)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请。
(6)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请。
以上项目(4)(5)(6)中的数量条件,2026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年度项目、专题项目合并计算。
5.本次课题申报共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应用经济学、哲学、社会学等21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2)填写《申请书》(附件3)。其中,古典学在中国文学学科中申报;统计学在应用经济学学科中申报;宗教学在哲学学科中申报;考古学在中国历史学科中申报;人口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在社会学学科中申报。
6.年度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不能按期结项的,予以撤项。
7.结题标准
(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研究报告字数4万字左右,阶段性成果代表作为中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项目阶段性成果被市/地/厅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转化应用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不少于1份),也可作为阶段性成果代表作)。
(2)以论文集形式结项的,发表论文不少于6篇,阶段性成果代表作为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项目阶段性成果被市(地/厅)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转化应用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不少于1份),也可作为阶段性成果代表作)。
(3)以专著形式结项的,专著字数10万字左右。
8.有意向申报本课题的教师请自行注册项目申报网站“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 http://www.hljsk.gov.cn/skkkkkkkk/Manage/Login.aspx),直接在系统进行申报,并于4月22日15点前提交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1式2份,A3套印,左侧装订。
(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PDF电子版1份。
(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1式8份,A3套印,左侧装订。说明: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4)《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PDF电子版1份。
(5)《2026省社科年度项目和专题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Excel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打印版送至学科办科研中心(行政楼407),电子版通过自建OA流程报送:申报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本单位教学秘书(协同)-学科办科研中心谭大海(协同),以上流程为串联审批。
学科办科研中心
2026.04.03